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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据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包括三大要素: (1)致害事故属各类法定的交通事故2)交通事故发生在劳动者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工伤: 1、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本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或不是主要责任; 4、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职工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发生;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工伤。本案目前来看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话,可以启动机动车交强险,在10000元医疗费限额内赔偿你的医疗费损失,在11万元的限额内赔偿你相关的误工、残疾等相关的损失。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造成的伤害,一般情况下都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存在另外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另外规定主要是指: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需要对交通事故负上主要的责任,这时候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就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具体来说,这主要依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
下班途中车祸是否算工伤,要根据责任确定。若非受伤者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具体赔偿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