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法定期间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法定期间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法定期间有哪些规定

2020-09-19 192
普法内容
刑事诉讼法中法定期间的规定有: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期间怎么认定罪名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期间怎么认定罪名

    刑事诉讼法的期间认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以时计算的,开始之时不计算在期间以内;以日计算的,应当从第2日起开始计算。以月为单位的,通常按照公历月,不分大月、小月,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1个月。

    2020-02-25 213
  • 刑事诉讼法如何认定期间?
    刑事诉讼法如何认定期间?

    应这样认定《刑事诉讼法》中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以时计算的,开始之时不计算在期间以内;以日计算的,应当从第2日起开始计算。以月为单位的,通常按照公历月,不分大月、小月,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1个月。

    2020-11-24 71
  • 刑事案件诉讼期限的时间规定?
    刑事案件诉讼期限的时间规定?

    一般刑事案件,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资料后,会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予起诉的决定,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在一个半月内作出决定。

    2020-07-13 117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法定期间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中法定期间的规定有: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

    2022-06-06 15,340
  • 刑事诉讼法提出的期间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中法定期间的规定有: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

    2022-06-08 15,340
  • 刑事诉讼法在刑事拘留期间有哪些规定?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2022-08-18 15,340
  • 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

    2022-06-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取保候审期间规定 01:15
    取保候审期间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1、没有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或者县; 2、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常住地址、所在单位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

    5,364 15,340
  •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00:55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除了明确列举的赌

    412 15,340
  •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 01:04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

    3,12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