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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幼儿园内若被其他小朋友打伤,幼儿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管理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幼儿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可以向保险公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可见,依据法律,幼儿园在赔偿问题上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即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伤害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可见,依据法律,幼儿园在赔偿问题上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即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伤害
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治疗花费和造成损失来确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4月28日,广西北流市新丰镇一幼儿园发生持刀行凶案件,此次事件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根据相关报道,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么,在法律上,精神病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
被别人打了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水平计算; 3、住院伙食
开幼儿园手续如下: 1、办学许可证。开办幼儿园,投资者就得去当地的教育局办理此证件,要不然幼儿园就是违法的,相关部门是有权取缔的; 2、如果幼儿园会为孩子和老师提供就餐服务,就必然涉及到餐饮,那么投资者就得去卫生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而且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