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2020-11-19 89
普法内容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否互相转让
    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否互相转让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随之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20-04-25 118
  • 建筑物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建筑物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2021-01-09 286
  • 地下建筑用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地下建筑用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地下建筑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地下建筑用地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无明确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地下建筑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

    2021-03-03 190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指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的转让。我国实行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的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应当转让,并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21-11-06 15,340
  • 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2、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

    2022-06-07 15,340
  •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什么意思

    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2、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

    2022-06-26 15,340
  • 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指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的转让。我国实行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的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应当转让,并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21-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2,711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01:0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2,333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01:09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2,10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