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地役权是有期限物权吗
地役权是有期限物权吗

地役权是有期限物权吗

2021-04-29 268
普法内容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地役权期限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期限吗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期限吗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2021-03-17 124
  • 地役权是物权的原因是什么
    地役权是物权的原因是什么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 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其 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其 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2021-02-11 85
  • 地役权法律效力是物权还是债权
    地役权法律效力是物权还是债权

    地役权属于物权。土地服务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有效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符合土地服务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登记土地服务权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设立地役权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性,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

    2022-04-13 386
专业问答更多>>
  • 地役权是非地役地的地役权吗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方便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利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房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产是需役地。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

    2021-11-07 15,340
  • 地役权最长的期限

    设定地役权,双方当事人要协商确定其期限,当事人对地役权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作出补充协议。设立地役权的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他们之间设立的地役权的

    2022-06-27 15,340
  • 担保物权为地役权的物权有哪些

    担保物权不包括地役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地役权是指双方进行协商并订立合同,约定在一方不动产之上

    2022-10-13 15,340
  •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期限吗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2022-06-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物权请求权是债权吗 01:18
    物权请求权是债权吗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

    1,876 15,340
  • 拘役缓刑期限 01:12
    拘役缓刑期限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范围在原判拘役期限以上,一年以下。但是,如果原判少于两个月的,考验期应当为两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缓刑期间,罪犯应当服从监管,遵纪守法,并且根据考察机关的要求,定期向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

    1,792 15,340
  • 债权保全期限是多久 00:59
    债权保全期限是多久

    债权保全期限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申请的是诉前

    1,600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