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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自首的认定原因是

特殊自首的认定原因是

2020-07-12 64
普法内容
特殊自首的认定原因指的是: 1、适用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认定为特殊自首,需要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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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4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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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7 109
  • 什么是特别自首如何认定特别自首
    什么是特别自首如何认定特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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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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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31 15,340
  • 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工伤认定的时效中断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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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5 15,340
  • 怎样理解特殊自首?

    “准自首”、“特殊自首”或者“余罪”,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供述的主体: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

    2022-09-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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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区别 01:01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区别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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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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