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发生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2020-12-23 962
普法内容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2020-09-16 799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设置安全事故应急的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设置安全事故应急的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如下内容: 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目标; 2、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类别; 3、工程概况; 4、工程主要重难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5、危险源的识别; 6、防范措施; 7、事故的应急措施; 8、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2020-02-09 217
  •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等级上哪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等级上哪级别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般安全事故需要上报到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020-10-12 1,013
专业问答更多>>
  •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怎样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如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

    2022-08-28 15,340
  • 报告安全评价程序

    安全评估报告程序:1。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a)确定评估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估计划。b)准备相关法律安全评价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c)评估组织者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估目

    2021-10-29 15,340
  • 发生乳食安全事故未报告、处置怎么处罚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由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

    2022-01-30 15,340
  • 事故发生后多久应当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报告内容有哪些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可分为: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三个阶段。 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

    2022-03-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01:51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4,775 15,340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01:0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标准是: 1、主体要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

    721 15,340
  •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01:13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

    15,574 15,340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