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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2020-03-29 133
普法内容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是: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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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8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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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8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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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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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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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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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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