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的范围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的范围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的范围

2020-05-18 2,009
普法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司法审理程序中的相关环节的期限规定,在法律上是非常明确的,诉讼案件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理,如果超出了审理的期限的,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审查范围是指哪
    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审查范围是指哪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属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范围,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审查相应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判决。

    2020-01-14 656
  • 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吗?
    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吗?

    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起对行政法规附带性审查。

    2020-02-05 198
  • 行政诉讼概括行政行为的范围
    行政诉讼概括行政行为的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是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

    2020-08-21 83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诉讼二审审查范围到底是哪些?

    行政诉讼中的一审和二审有以下区别: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以上就是行政

    2022-08-07 15,340
  •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必须本人才可以吗

    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是由于实践中,有些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2-06-09 15,340
  • 评审职称的行政诉讼范围

    根据法律,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

    2022-08-30 15,340
  • 法院附带性审查行政法的规定是哪些

    我们没有签订合同,公司自己规定2年退还!但是按照常理,既然不打算开了,只是交了钱,公司也要扣押2年吗?本来想开店,交了保证金,没有签合同,没有收据,只是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我觉得既然不开了公司就应该

    2022-08-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01: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546 15,340
  • 行政赔偿的范围 00:55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的七个方面,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1,702 15,340
  •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00:49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条件,具体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

    1,365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