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是私屠滥宰
什么是私屠滥宰

什么是私屠滥宰

2020-06-15 1,924
普法内容
非法屠宰属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管理,依法可以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以及设施。私屠滥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的批准,而私自设点屠宰畜禽上市的行为。私屠滥宰的范围有这些:其一未经政府正式审批的屠宰厂,擅自屠宰上市畜禽以及胴体及其产品的。其二不具备相关法律的规定条件的屠宰厂屠宰畜禽,并上市的。其三上市的畜禽,没有在合法的屠宰厂内进行屠宰检验以及没有检验合格印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私屠滥宰是什么部门管的
    私屠滥宰是什么部门管的

    非法屠宰属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管理,依法可以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以及设施。私屠滥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的批准,而私自设点屠宰畜禽上市的行为。私屠滥宰的范围有这些:其一未经政府正式审批的屠宰厂,擅自屠宰上市畜禽以及胴体及其产品的。其二

    2020-11-18 1,785
  • 私屠滥宰立案标准
    私屠滥宰立案标准

    私屠滥宰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又进行同

    2022-07-02 2,933
  • 私屠滥宰法律规定
    私屠滥宰法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

    2020-11-12 1,199
专业问答更多>>
  • 私自屠宰6头猪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如果没有其它的违法情节时,私自屠宰6头猪一般只是行政处罚,还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八)从

    2022-03-05 15,340
  • 怎么申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屠宰厂

    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2022-04-04 15,340
  • 私自屠宰生猪怎样构成犯罪

    1、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

    2022-06-04 15,340
  • 如何认定私自屠宰猪肉犯罪

    1、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

    2022-06-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01:36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1,561 15,340
  • 什么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01:09
    什么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森林法的规定,对于盗伐、滥伐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进行收购、运输的行为。该罪要求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刑法对该种行为进行刑事处罚。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1,336 15,340
  •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00:58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3,26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