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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意在学校烫伤同学,要负全责。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就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无意烫伤他人的,也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要承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的责任。 在学校无意弄伤同学处理办法如下: 1、由监护人承
学籍在原学校,如果你的学籍档案未分配到该校,那么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以借读生的身份进入该校就读。高中借读的政策: 1.已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跨省、市、区(市)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市内四区之间跨区就读的,不属借读生)。
由实施侵害的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上课期间老师没有制止学生的行为,存在过错,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1、这不需要纠结了,当然是教师负责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还要判刑呢。2、也许老师会觉得无意伤害了可以说没事,但前提是没人追究。3、如果这里的无意和学生的受伤害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那么法律上讲是不需要承担
学校只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如果学校存在管理不当的错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不可以删除学生学籍。 如果是高中生,擅自离校,学校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未果,学校也无权删除学籍。 如果删除学籍属于违规操作,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在读大学生落户在学校是否可以买房,需要具体分析。以北京为例,学校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户口,可以在北京买商住两用房,但是不能作为户口入京的条件。以长沙为例,大学毕业之后,可以通过学历落户方式落户长沙,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且在限购区域内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