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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特殊地域管辖

2020-08-23 91
普法内容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 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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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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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6 152
  • 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
    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

    2020-09-04 331
  • 诉讼离婚必须要有特殊地域管辖吗
    诉讼离婚必须要有特殊地域管辖吗

    下列情况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1.被告被劳动教养的。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3.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2020-03-07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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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应该怎么确定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诉行政机关主要

    2022-09-07 15,340
  •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权限规定

    特殊地区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或者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告行政机关主要办事处所在地;原告

    2021-10-29 15,340
  •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的划分

    确定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的办法: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2-07-19 15,340
  •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诉行政机关主要

    2022-09-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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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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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款合同的管辖权,有约定且约定合法时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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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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