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诉讼离婚必须要有特殊地域管辖吗
诉讼离婚必须要有特殊地域管辖吗

诉讼离婚必须要有特殊地域管辖吗

2020-03-07 61
普法内容
下列情况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1.被告被劳动教养的。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3.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6.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民事诉讼法》第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地域管辖的一种。以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标的物及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制度。一般适用于种类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在中国,特别管辖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2020-07-16 147
  • 诉讼离婚在什么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在什么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在以下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

    2020-12-11 85
  • 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有什么区别
    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有什么区别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

    2020-12-26 745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 01:05
    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

    离婚案件不是只有当地的法院才可以管辖,也就是说它不是必须在当地进行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那么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他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也会有

    3,902 15,340
  • 离婚必须要到领证的地方吗 00:42
    离婚必须要到领证的地方吗

    离婚不一定要到领证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居民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30天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390 15,340
  • 离婚必须有离婚证吗 01:01
    离婚必须有离婚证吗

    离婚不是必须要有离婚证,在我国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还有一种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就是指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一些离婚的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进行离婚,当法院审理完毕作出离婚判决时,就会给双方当事人

    4,735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