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引起的是什么责任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引起的是什么责任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引起的是什么责任

2021-03-14 136
普法内容
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数额不大的,承担民事责任。 二、数额较大的,承担刑事责任。 无因管理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管理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 二、管理人的给付义务。 三、管理人的损害赔偿义务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发生在主体不知道的情况下。

    2021-03-16 17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下列区别: 1、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为了他人的利益; 3、无因管理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 不

    2021-04-29 110
  • 无因管理引起的纠纷怎么赔偿
    无因管理引起的纠纷怎么赔偿

    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偿因无因管理所遭受的损失,也可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1-01-02 144
专业问答更多>>
  • 无因管理合同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的区别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

    2022-08-03 15,340
  •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不是只有两种?

    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

    2022-07-28 15,340
  • 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的区别何在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

    2022-07-15 15,340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怎么定义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

    2022-08-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01:11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2,622 15,340
  • 不当得利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01:41
    不当得利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的债权人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受财产利益的情况下,利益受损害的人。不当得利方应负返还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应有四个要件:1、一方受有财产利益;2、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3、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1,201 15,340
  •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01:02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对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请求权,大多数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的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典中的普通诉讼时效。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从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属于不当得利以及知道

    3,51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