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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双方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此时继子女享有根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遗产遗嘱继承分割前若是将别的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的,则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若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的,只能把被指定为由自己继承的财产进行转移。
股权继承案件管辖法院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股权继承案件管辖法院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股权遗产继承的内容有:股份的继承和股东身份的继承。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就股权进行继承的,则按照公司章程执行。继承人可以要求公司就其股权份额进行相应的补偿。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公司章程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即可依法取得股东资格,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是继承取得股
根据我国民法分析:首先需要确定,香港人在国内留有房产的,无论是香港籍的继承人,还是内地籍的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涉及的遗产标的在国内,哪怕当事人是域外人士,都应当按照我国民法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因
司法实践中,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在外国的话,受诉的国内法院难以直接分割。同时,我国先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在离婚案件中,国内法院能不能直接分割位于海外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因此,建议当事人采取向国外法院另行起诉的方式,分割在海外的财产。具体理
遗产的继承权不需要申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分为遗嘱继承权以及法定继承权。同时,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人可以根据遗赠协议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相应的权利,参与遗产的分割过程。具体来说,虽然遗产的继承权不需要申请,但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