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处罚的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2020-04-13 131
普法内容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如何设置的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如何设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0-05-14 76
  •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量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量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2020-11-07 160
  • 行政处罚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法吗?
    行政处罚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法吗?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

    2020-06-23 473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处罚时效规定的行政处罚期限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2-07-24 15,340
  • 如何追诉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时效?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原则如下: (一)应受处罚的构成要件,指某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加以确认的。具体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

    2022-07-17 15,340
  •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时效是多长时间?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两年,即违法行为两年未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 当然,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只是找不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不确凿,无论多久都可以追究。

    2021-10-29 15,340
  • 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无效行政行为的?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明显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

    2021-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01:04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2,780 15,340
  •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01:03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1,635 15,340
  • 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 01:01
    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

    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行

    3,77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