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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并对所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
施工单位主要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 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
在建设工程中按施工合同,条款可以进行规定,要求分包承担全部责任,对损失全部负责。当然,这个是对总包而言。对业主来说,总包和分包是承担的连带责任,责任可以由总包或者分包来承担。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如下。 第一,承包方要完成合同约定和工程涉及的各项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合同和设计未见的约定。第二,承包方要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监理工程师意见,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竣工报告。第三,承包方要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4种,分别为: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的相关规定,施工的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有以下几点: 1、所有的建筑装饰装修类型的工程必须要进行设计,并且需要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的文件。 2、所承接建筑装饰装修类型的工程设计的单位或者公司,必须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应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