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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永久征地按照公布的区片价补偿,临时占地协商执行。青苗按照年产值1500——2500一亩补偿。菜地按照5000——13000一亩。鱼塘7000一亩。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占用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占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占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年平均年产值的6-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
1、自留地的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
农村土地租用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租用没有严格的标准,出租让和承租方可以自行协商租用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修路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如下: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土地的,按照被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的补偿如下: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按照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根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