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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存疑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因为亲子关系具有特殊性与隐私性;如果只是确认亲子关系的,公民可以自己去医院做亲子鉴定,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需要有正当的理由。父母对于不具有亲子关系的子女,且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的
对亲子关系存疑能起诉确定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孩子是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血亲,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兄弟姐妹关系。亲子关系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孩子是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血亲,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亲子关系存疑,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但是必须要有正当理由。 由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与隐秘性,当事人一方对亲子关系存疑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应当先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该存疑,否则法院应依法驳回当事人一方的亲子鉴定申请。 同时,若另一
1、亲子关系存疑,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 2、当事人是男方提出做亲子鉴定,女方拒绝时,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当事人是女方提出做亲子鉴定,男方拒绝时,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
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但必须有正当理由。 由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和隐秘性,当事人对亲子关系有疑问,应当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该疑问,否则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亲子鉴定申请。 与此同时,如果对
可以。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
亲生子女不能宣布与父母脱离关系。父母与亲生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是自然血亲亲属关系,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根据《民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法断绝。要想从法律上断绝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的收养关系。此时在法律上,就会承认与亲生父母及其亲属的一切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首先就是要确定原告。在抚养费纠纷中,原告一般是子女本人,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次就是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之后就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如双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裁判文书,关于抚养费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