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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权的保护有哪些方面

对物权的保护有哪些方面

2021-02-02 145
普法内容
以下措施可以加强对物权的保护: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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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对物权的保护: 1、物权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因物权归属与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 3、所有物被无权占有人占有或损毁的,可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可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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