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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算法律证据,但如果要算有效的证据进行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真实性: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 2、合法性: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不合法的会排除。 3、关联性: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满足下列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1、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2、保持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
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微信、微博可作为视听资料,但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
微信聊天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中的电子数据证据,但需要经过查证属实才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谓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新
微信聊天可以当做法律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
微信聊天中涉及的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要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应当满足以下的条件: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单独订立合同;2、合同所涉及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犯社
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出借人会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形式进行转账。 当发生借贷纠纷时,微信或者支付宝的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转账凭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对应的证明力度是不相同的。 1、如果在微信或支付宝的聊天记录中,不仅包含了微信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