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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
侵权损害赔偿的特征如下: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
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 因此,商业秘密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权利人因侵权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且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是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因此,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主要包括秘密性、客观有用性以及保密性三方面。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指的就是秘密性,没有他人知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四种:1、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这种控制与管理必须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合法、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2、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其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