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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

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

2020-04-22 160
普法内容
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的算法:将所有破产债权相加然后按照自身的债权数额来计算。法律规定,当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医疗伤残养老费用等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开始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剩余财产足量的,足额清偿;如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破产债权的,则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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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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