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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因产权关系发生纠纷的房屋。房屋产权不确定,补偿安置的主体也就不确定。但是,拆迁中不能因为其主体不明确,或不对此类房屋进行补偿。一是要求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转让后现在要拆迁的,拆迁补偿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如双方已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已转移,则原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项。但是如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房屋所有权人仍可就该房屋得到补偿款,但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中涉及违约。
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应当办理以下手续: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迁房屋相关事宜的证据保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该履行的手续有: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并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
产权不明确房屋是指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及其归属尚不确定。并且这类房屋在拆迁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产权人都还未确定。其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1、先由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于产权未确定,或不知房主是谁,拆迁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包括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产权仍未明确的),或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答复的,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拆迁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房屋搬迁安置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
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时,会对被征收、拆迁的对象进行补偿,而非赔偿。那么小产权房在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呢? 这个问题可简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则无法进行补偿。第二,如果小产权房履行了建设审批手续,只是产权存在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