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2020-11-30 154
普法内容
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只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商店、饭店、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 2、犯罪形式不同。 3、客观方面不同。

    2020-05-25 512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刑法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

    2022-09-29 97
  • 遭遇寻衅滋事和扰乱单位秩序
    遭遇寻衅滋事和扰乱单位秩序

    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2020-03-04 469
专业问答更多>>
  •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第一,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

    2022-05-15 15,340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如下,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

    2022-06-13 15,340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犯罪的地点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地方,包括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体育场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地点只在公共场所,如

    2021-12-05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的区别

    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为实施

    2022-08-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 01:00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犯罪分子,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主要表现为聚众扰乱或起哄闹事商场、公园、车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故意堵塞或破坏交通秩序,造成秩

    560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01:16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37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