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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了,宅基地归继承了房屋的子女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一、户口簿的户主已经去世,需要对户口簿进行户主更换,具体的手续如下: 同一个户口的户(在家庭内部协商过成为户主的),需要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主死亡证明等资料以及当地需要提供的资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咨询办理。 二、办理户口簿户
宅基地户主去世可以不更改登记姓名,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够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起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继承人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房屋应当由其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为集体所有财产,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我国土地与房屋分别管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但是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若没有遗
两个户主一个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依法取得的,在征收拆迁宅基地时,那么两个户主都可以获得补偿,但是只可以获得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
房产通常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先去世,则根据《继承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过失人的配偶首先会得到该房产的50%,针对剩余50%的房产,则由配偶与子女进行平分,即为一人25%,因为该房产的75%由配偶继承,25%由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