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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它的性质是一种民事诉讼,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1)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主体有: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中所受损害的客体不同,由不同的主体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的认定的事实即是民事赔偿的前提和依据;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的被告与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不具同一性,两种诉讼所需认定的事实亦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需单独认定,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
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就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了。 你院云高法〔2001〕176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被害人就刑事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三十六
根据刑事诉法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具体作法,在刑事案件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有:(1)被害人;(2)公诉人(只限于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公诉案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
民事诉讼不可以附带刑事诉讼,但是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采取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出副本。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三部分组成,具体的书写要求如下: 1、首部要写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正文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然后写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