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够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够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够继承

2021-03-28 146
普法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继承农村房屋是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农村房屋是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2、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家庭成员个人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该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

    2021-03-29 115
  • 宅基地可继承吗,.宅基地能否继承
    宅基地可继承吗,.宅基地能否继承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2021-02-04 201
  •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所以农村宅基地继承不交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2021-04-01 204
专业问答更多>>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底能否

    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流通。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不能

    2021-10-22 15,340
  •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以及继承后能否买卖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的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10条的规定:农村与城市的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

    2022-06-29 15,340
  • 被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土地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吗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在城镇登记的子女依法继承和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

    2021-11-16 15,340
  • 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如果房屋没有,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根据规定,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并办理房地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

    2021-12-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01:05
    土地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1,092 15,340
  • 宅基地怎么继承? 01:30
    宅基地怎么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法律是允许继承的。 农民宅基地的继承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同意后,就能得到被继承房子的宅基地;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把房子卖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

    1,771 15,340
  • 如何继承宅基地 01:16
    如何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2,87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