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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如果美容院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取得主诊医师资格就不算非法行医,如果没有取得就算非法行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通用名称、型号、规格; (二)生产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生产地址及联系方式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开办 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 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时,有效期不变。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
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及违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提高了惩罚力度。“新《条例》规
美容院非法行医处罚标准如下: 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生产医疗器械需要办的手续,具体如下:1、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生产备案,其产品需同时办理产品备案,方可生产;2、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以外,还应当吊销医师的执业证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