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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终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债务终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021-04-19 125
普法内容
债务的终止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当事人的债务相互抵销; 2、债务已经全部被履行;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全部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债务终止的其他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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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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