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票据的债务人
票据的债务人

票据的债务人

2021-02-22 65
普法内容
票据的主债务人是在该票据债务关系中承担主要债务责任的人,而汇票在承兑前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则由承兑人作为主债务人。《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的义务: 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是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

    2020-01-02 166
  • 属于票据上主债务人的是
    属于票据上主债务人的是

    属于票据上主债务人的是出票人或付款人,即签发票据的人或机构。主债务人通常在票据正文中明确列出,包括其名称、地址、签名等信息。主债务人有责任履行票据上的承诺,包括按照票据的规定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

    2021-09-21 12
  • 票据债务人包括债务人和背书人吗
    票据债务人包括债务人和背书人吗

    票据债务人是指债权关系中承担付款责任的一方。背书人是指持有票据并在票据后面签名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

    2020-02-27 138
专业问答更多>>
  • 票据主债务人是哪些,那些人是票据主债务人

    应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对票据债务连带责任及其他债务人为从债务人票据种类不同,票据主债务人有所不同汇票关系中,如果汇票为不须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没有承兑的汇票时,出票人为主债务人;如果是已

    2022-08-05 15,340
  • 票据债务人的义务如何划分?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

    2023-06-27 15,340
  • 票据债务人能否对抗持票人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022-01-17 15,340
  • 票据抵押债务人债务人抗辩事由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

    2022-06-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个人债务置换法律依据有哪些 00:59
    个人债务置换法律依据有哪些

    个人置换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可以进行置换的,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且债务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能依法进行债务置换,具体情况为: 1、债务置换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

    466 15,340
  • 债务是否随债务人的死亡而灭失 00:59
    债务是否随债务人的死亡而灭失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990 15,340
  •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01:09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1,38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