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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根据情况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或因工死亡补助金。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死亡领取丧葬补助金要求如下: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遗嘱补助,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病残津贴;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可以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领的相关待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丧葬补助金,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4个月;第二部分是一次性生活困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
北京社保人员死亡补助标准如下:从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
应当根据医保的类型确定如何参保。当事人想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通过用人单位进行参保,一些特殊的人员也可以直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直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从而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社保卡更改参保地的方式如下:在网上改社保参保地可以使用手机或电脑进行更改,手机使用微信、支付宝,搜索“社保”或者下载“掌上12333”APP,登录个人账号进行更改;电脑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号更改社保参保地。登录社保个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