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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广告能视为合同内容,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必须是具体确定的,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销售广告能否成为购房合同内容,要看广告中包括的内容。在广告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广告可以成为购房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在购房广告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可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
商品房广告可以视为合同内容,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必须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很大影响。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
销售广告是能够成为合同内容的。 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的资料都是作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且有严重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子价格的确定,要视为要约。 解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广告合同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广告制作合同,是一种由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就广告作品的设计、制作所签订的合同。广告制作合同一般被归类为承揽合同。 第二种是广告发布合同,是一种由广告发布者与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加名字要看买房在哪一个阶段。具体需要区分向政府部门备案前或者向政府部门备案后两个阶段。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后,尚未办理备案登记和银行抵押贷款,此时合同尚未向政府部门备案,主体仍未确定,当事人可以和开发商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