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厂搬迁有哪些办法?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工厂拆迁补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生的工厂员工停工或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员工经济补偿及安置费用,应当获得补偿; 第五,工厂设备及物料损失和搬迁的补偿,针对设备折旧或者搬迁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物料搬迁的费用,都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搬迁奖励金,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搬迁或积极配合搬迁的奖励金。工厂拆迁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安置的内容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一定需要专业人士介入进行综合资产评估和法律指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工厂搬迁企业可主张的赔偿明细大概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1、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的年限进行补偿。 2、厂房重置费用。工厂搬迁至新场地之后,需要重新重置厂房,重置厂房所的资金也属于赔偿范围。 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费用。 4、搬迁费。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具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工厂财物搬迁会产生搬迁费用。 5、因搬迁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如果员工应工厂搬迁导致需要离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补偿明细是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厂搬迁补偿有哪些项目
工厂搬迁,工厂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继续维持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020.05.10 204 -
-
工厂搬迁员工怎么办
如果工厂搬迁的距离较远,如跨省或跨市搬迁,市区到郊区搬迁,倘若构成重大变更,员工不愿意随行,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同意继续工作的员工,公司应该提供班车、车补或餐补等补救措施。
2020.08.06 155
-
四川工厂搬迁怎么赔偿
工厂拆迁补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
2023-06-08 15,340 -
四川工厂搬迁怎样赔偿
工厂拆迁补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
2023-05-31 15,340 -
四川工厂搬迁怎样补偿
工厂拆迁补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
2023-05-30 15,340 -
四川工厂搬迁怎么补偿
工厂拆迁补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
2023-05-31 15,340
-
00:54
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怎样赔偿的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无需赔偿,只需要按照相关支付经济补偿金。厂里搬迁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之后,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5,291 2022.04.17 -
00:59
四川社保缴费怎么交四川社保缴费的方式如下:1、社保中心缴费。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办理;2、上网缴费。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办理网上缴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
6,509 2022.06.22 -
00:53
拆迁的法定流程有哪些拆迁的法定流程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标准以及安置途径; 2、现场调查及确认,确认面积和附着物等等; 3、征询听证,发表意见,如果提出听证要求的,相关的部门应当举行; 4、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
669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