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安置补助协议的效力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安置补助协议的效力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2023-05-01 08:1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1回复

专业分析: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杨强律师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拆迁补偿协议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杨强律师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律师普法更多>>
  • 抚养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抚养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因抚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向法院起诉,一般是算民事诉讼案件的。因为《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程序性部门法。

    2021.03.29 84
  •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并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其他费用、

    2020.04.09 68
  •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020.11.30 171
专业问答更多>>
  • 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属于民事协议

    拆迁安置协议不属于民事协议,而是属于行政协议。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房屋拆迁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

    2022-11-14 15,340
  •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吗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2022-05-15 15,340
  • 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属于民事纠纷

    拆迁安置协议不属于民事协议,而是属于行政协议。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房屋拆迁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

    2022-12-09 15,340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民事合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现实中产权调换又分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因此针对不同的补偿安置方案,合同的关键点

    2022-04-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00:59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如果认定其无效,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

    1,012 2022.04.17
  •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00:51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70 2023.01.04
  • 婚内协议书是否存在有法律效力 00:53
    婚内协议书是否存在有法律效力

    婚内协议书必须符合合同的生效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 2、双方签订协议时,必须是平等的、自愿的; 3、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因为是婚内协议,因此也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4、双方签订的婚内协议不得

    22,483 2022.07.13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