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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拆迁的时候是不是不要考虑土地使用权

2021-10-2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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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回复

专业分析:

拆迁是考虑土地使用权的。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给予一定的补偿。转让方式的土地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前,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回收该土地的,应当根据本法第42条的规定补偿该土地的住宅和其他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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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考虑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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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能混为一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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