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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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财物。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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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权利人为了维护经济利益,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对其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具有三个构成要件: 1、秘密性,该信息在其所属领域内难以获得或者少人知道; 2、价值性和实用性,该信息具有价值,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3、保密性,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采取了一定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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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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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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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6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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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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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7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有哪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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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7 15,340 -
哪些是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啊?
一般分为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申请专利之前,技术是用商业秘密保护的,客户名单等是典型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2022-08-04 15,340 -
侵害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那些规定?
侵害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新法第二款: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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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 标准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侵犯商业秘密
1,732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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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采取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侵犯商业秘密
1,33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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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会判刑吗
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会判刑。侵犯商业秘密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
88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