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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怎样的

2022-06-1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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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2回复

专业分析: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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