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对担保人有哪些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2021.02.18 257 -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家担保法规定有五种方式:1、保证用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在履行合约时的规定;2、抵押是将债务人的不动财产来作为抵押担保,若债务人不履行赔偿可根据法律规定将其变卖来作为赔偿;3、质押将债务人的动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4、留置是指债权人根据
2022.04.12 2,081 -
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
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的规定:其一,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其二,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前担
2021.03.07 212
-
担保法对担保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2022-04-19 15,340 -
担保法对债务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
2022-05-02 15,340 -
民法典对担保人有哪些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2022-06-01 15,340 -
民法典对担保人的规定有哪些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2022-05-15 15,340
-
01:11
担保人需承担哪些责任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10,041 2022.04.17 -
02:14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13,239 2022.04.15 -
01:24
做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做担保人需要承担风险具有有以下: 1、担保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欠债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时,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欠债人向债权人还清债务。 2、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1,07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