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财产保险业办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8:43:54 355 人看过

发布单位:台港当局

文号: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0日

生效日期:2002年01月01日

第1条本办法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二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财产保险业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二第一项规定编制之说明文件(以下简称说明文件),应依本办法规定记载,编制目录及页次,并以简明易懂之文字详实明确记载,不得有虚伪不实或欠缺之情事。

第3条说明文件记载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一、首页。

二、公司(合作社)概况。

三、财务概况。

四、业务概况。

五、各项保险商品。

六、攸关消费大众权益之重大讯息。

七、特别记载事项。

第4条首页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公司(合作社)名称。

二、公开依据:记载主管机关订定或修正本办法之日期及文号。

第5条公司(合作社)概况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公司(合作社)组织:包含组织结构、部门职掌及各部门负责人姓名、总分支机构设立时间、地址、电话、传真、免费申诉专线电话、公司(合作社)网站之网址、电子邮件信算。外国保险业并应记载其总公司所在地、设立时间、资本额。

二、人力资源概况:员工、核保人员、理赔人员、精算人员人数及教育程度。

三、各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以及持有公司(社股)股份占前十名股东(社员)之下列事项:

(一)姓名:如属法人股东代表者,并应载明该法人股东名称。

(二)持有股数。

(三)持有股数占已发行股数之比例。

(四)股权设质情形。

四、签证精算人员姓名及主管机关核准文号。

五、签证会计师姓名及所属事务所名称。

六、往来之保险代理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网址或电子邮件信箱。

七、前一年度再保费支出占总保费收入百分之一公上之往来再保险人名称、评等。

八、关系人及关系企业名称及其关系,关系企业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实际投资情形。

九、委托信用评等机构评等者,该评等机构名称、评等日期、评等结果;其未委托信用评等机构评等者,应将未委托评等之事实并予揭露。

前项第八款所称关系人及关系企业之范围,依中华民国财务会计准则公报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项第三款、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规定,不适用于外国保险业。

第6条财务概况应记载最近三年度之下列财务资料:

一、资金运用表。

二、资产负责表。有增减资情事者,应附注说明之。

三、损益表。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发布单位:台港当局

文号: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0日

生效日期:2002年01月01日

/p>

五、各种责任准备金。

六、逾期放款。

七、催收款。

八、呆帐及其转销金额。

九、关系人交易明细表。

一○、签证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财务报告之意见。

一一现金流量表。

一二盈余分配或亏损拨补之议决。

一三资产评估。

一四各项财务业务指针(如附表)。

前项第一款至第十款财务资料应每季更新;第十一款至第十三款财务资料应每年更新。

第一项各款财务资料应以签证会计师出具查核签证或核阅财务报告内容为准,并依各该款所定之更新时期办理。每季更新者,应于签证会计师出具查核签证或核阅财务报告后之次月底前更新;每年更新者,应于签证会计师出具查核签证报告后之次月底前更新。

本办法施行前三年度之财务资料得径依经签证会计师出具之年度查核签证报告内容公开,不适用第二项及第三项有关每季更新之规定。

第7条业务概况应记载最近三年度之下列事项:

一、市场占有率:以签单总保费收入占全体财产保险业当年度总保费收入之比率计算。

二、各险别保费教入、自留保费、自留比率、保险赔款、自留赔款。

三、各险别分出再保业务概况:包含再保费支出、再保佣金收入、摊回再保赔款。

四、各险别各种准备金:包含未满期保费准备金、堂别准备金及赔款准备金。

五、各险别预期损失率。

六、各险别实际损失率。

七、保户申诉件数及占签单件数之比率。

八、保户申诉件数及理赔注讼件数分别占申请理赔件数比率。

第8条各项保险商品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商品名称与核准、核备或备查日期及文号。

二、承保范围及不保事项。

三、经主管机关核准之各项个人保险商品预定费用率。

四、短期费率表。

五、保费退费系数表。

六、理赔申请文件及程序。

第9条攸关消费大众权益之重大讯息指下列事项:

一、保险业或外国保险业之总公司发生股权变动达百分之十以上者。二、因诉讼、非讼、行政处分、行政争讼或假扣押、假处分之申请或执行事件,对保险业财务或业务有重大务响者。

三、董事长、总经理、法人董事(事)、监察人代表人或三分之一以上董(理)事发生异动者。

四、更换签证会计师或变更会计年度者。

五、因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项或外国保险业许可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应办理现金增资者。

发布单位:台港当局

文号: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0日

生效日期:2002年01月01日

=\"TEXT-INDENT:2em\">六、董事会决诠减资、增资发行新股者。

七、前二款减资、增资计画或增资申请案未获主管机关核准者。

八、变更公司名称、联络电话、公司地址、免费申诉电话者。

九、有保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或外国保险业许可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之情事者。

一○、年度财务报告经签证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之查核意见者。但因依中华民国财务会计准则公报调整会计原则者除外。

一一停售商品。

一二主要往来再保险人发生清偿能债不足之情事。

一三因业务经营或投资不当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

一四发生舞弊、诉讼、投资或业务经营不善,有务响保险业之商誉或财务健全之虞者。

前项第十二款所称主要往来再保险人指前一年度财产保险业对该再保险人再保费支出占总保费收入百分之一以上者。

财产保险业有前项各款所定情事之一者,应于事实发生二日内,将事实发生之经过、影响及处理情形向主管机关报告,并依主管机关之指示,于网页公开或召开记者会说明。

第10条特别记载事项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经主管机关处分之事项。

二、其它经主管机关公告应为堂别记载之事项。

第11条说明文件应登载于公司(合作社)网页或以书面备置于总分支机构供公开查阅。

财产保险业得依合理公平原则,订定说明文件之索取方式及收费标准。

第12条财产保险业应自本办法施行后分阶段编制信息公开说明文件,并依下最时期办理:

一、第一阶段自本办法施行日起实施,应行公开内容不包含第十条规定事项。

二、第二阶段自而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除依第一阶段应行公开内容办理外,并应公开第十条规定事项。

第13条本办法自中华民国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上一页1-2-3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险相关文章
  • 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日期】2000-08-01【生效日期】2000-09-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主席马永伟二000年八月四日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财产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管理,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产保险险种分为主要险种和其他险种两类。主要险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和调整。主要险种以外的险种是其他险种。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制定和修改。主要险种的非基本条款和费率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和费率由保险机构拟定,报
    2022-04-07
    273人看过
  • 保监会就《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据保监会网站报道,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2日起实施。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制定《办法》的目的。答:信息披露是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运转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措施。由于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性很强,市场要求保险公司比其他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因此,制定办法的目的在于:一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三是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四是提高保险市场效率,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答:《办法》共分五章35条,主要规定保险公司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各项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信息披露的定义和原则。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规定保险公司应该披露基本信息、财务会计信息、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保险产品经
    2023-04-23
    200人看过
  • 信息公开管理程序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3、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
    2023-04-16
    233人看过
  • 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6年12月20日以前将意见反馈至下列邮箱:yechi_g@circ.gov.cn,或者发传真至(010)66011873。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12月7日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被保险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规范的信息披露,指保险公司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等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的行为。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及时、有效、充分、公开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第四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
    2022-11-14
    466人看过
  •  公安机关信息采集管理办法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指纹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指纹信息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该规定要求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指纹信息进行采集、管理和应用,为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提供证据,为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指纹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指纹信息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该规定要求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指纹信息进行采集、管理和应用,为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提供证据,为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公 安 机 关 指 纹 信 息 工 作 规 定 : 采 集 、 管 理 、 应 用 一 步 到 位根据《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公安机关需要采取全流程指纹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的一步到位方式,以确保指纹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来说,公安机关需要建立指
    2023-09-09
    90人看过
  • 山东省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纸质、电磁介质以及其他载体形式予以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2024-02-03
    318人看过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及经营机构。监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业自律组织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通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经营机构包括证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公司。第二章安全职责划分第三条中国证监会负责证券期货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及组织协调。第四条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通信公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公司等是各自信息系统安全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以下简称主体单位)。第五条证券交易所负责证券交易、信息发布及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安全运
    2023-06-07
    313人看过
  •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人民币调剂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文号】保财发[1996]6号【发布日期】1996-08-19【生效日期】1996-08-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人民币调剂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8月19日保财发[19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为发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整体优势,强化整体功能,增强总公司宏观调控能力,根据7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分公司总经理会议精神,总公司决定在系统内实行调剂资金制度。现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人民币调剂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及时书面报告总公司计财部。根据公司体改的实际情况,1996年度上存调剂资金的时间改为9月15日以前,请各分公司及时、足额上交。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人民币调剂资金管理办法为增强总公
    2023-04-23
    390人看过
  •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条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六)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式样;(七)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员及直销员违规及处罚情况;(八)其它需要公布的信息。第四条直销企业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披露信息。直销企业建立的中文网站是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应在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第五条直销企业设立后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以下信息:(一)直销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
    2023-06-09
    96人看过
  •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人身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以下简称“新型产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描述新型产品的特性、演示保单利益测算以及介绍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的行为。信息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一)媒体、公司网站上的说明和介绍;(二)产品说明会上的说明和介绍;(三)销售人员的说明和介绍;(四)客户服务人员的回访;(五)定期寄送报告资料。第四条保险公司开办新型产品,应当制作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信
    2022-12-07
    52人看过
  • 《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和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五类信息将计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广州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昨起公示,不诚信行为或至少影响5年不诚信行为,或在5年内影响着您。昨日起,《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和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表彰奖励、资金支持、人员录用晋升等工作中,应当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要求行政机关带头运用上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用六年时间,到2020年在广州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昨起公示、拟于明年起施行的《办法表示,鼓励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对行政机关,要求在行政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表彰奖励、资金支持、人员录用晋升等工作中,应当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否则将影响其绩效考核。鼓励信用服务机构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为政府工作、市场交易、个人生活和工作提供信用服
    2023-05-30
    418人看过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24修订)
    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制订是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二、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三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表彰奖励制度,根
    2024-04-13
    338人看过
  • 遭遇企业财产保险事故的处理办法
    1、出险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通知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2、尽可能在事故现场变动和维修前让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任何情况下损失财产应保留在现场以备查勘,如须立即修复、变动现场,应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多方位拍照,保留有关证据;3、录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4、保险人与公估公司理算人查勘时给予足够的协助;5、必要时索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鉴定机构、公安、消防、水文、气象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如发生偷盗或恶意损坏,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发生火灾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6、如损失是由第三方责任造成,被保险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对方给予书面答复。在未获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放弃对其它责任方的索赔权利;7、在保险人赔付后向有关责任方追偿的过程中,向保险人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有助于保险人实现追偿权益;8、保存所有因损失引起的费用的详细证
    2023-03-21
    296人看过
  • 财产管理办法的范文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1.土地。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酸洗间、仓库、宿舍、护堤、水道、围墙、停车场、道路。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推高机、起重机、机车、手推车、台车。4.机器设备:连续式铸造钢板设备、钢铁热轧设备、钢铁冷轧及冷压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7.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9.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第四条由
    2023-06-15
    30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应记载保险金额,这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所确定的赔偿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当发... 更多>

    #财产保险
    相关咨询
    • 招投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向行政监督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按有关规定及时对接交换和公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数据接口要求,不得限制和排斥已通过检测认证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与其对接交换信息,并参照执行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物业管理公司应怎样公开财务信息?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物业收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公司每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业主大会主要考核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没有审计权利。但是实行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 浙江桐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草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2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7条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保险公司披露的基本信息应当包括概况和公司治理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