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近,我得知公司董事长去年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另一企业担保,造成了公司158万元的损失。公司其他股东对此都不知情。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才可担保。请问,作为一名股东,我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状告董事长,让他赔偿公司损失?
律师解答:你来信反映的情况涉及股东能否为保护公司利益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救济途径。新公司法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八种行为,其中一种行为就是禁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该法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公司法加大了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力度。该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看,你们公司董事长擅自以公司财产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并造成巨额损失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公司的权益,作为股东,你可以向监事会(如果你们公司未设立监事会,则可向监事)提出书面请求,要求监事会或监事起诉董事长,如监事会或监事拒绝起诉,或者在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你们可以直接以股东个人名义起诉董事长,要求他赔偿公司损失。
-
股东可否起诉其他股东或者董事
111人看过
-
股东个人名义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72人看过
-
董事会和股东会董事长
290人看过
-
公司股东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公司债务人?
464人看过
-
股东会可以选董事长么
211人看过
-
董事长的选举能否用股东会决议?
460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
股东是否可以任董事长,公司的大股东能不能做董事长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公司大股东是不可以直接任命董事长的,董事长是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推举而来的。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你还需要具体的分析,可以寻找律师的帮忙。
-
股东名义是否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08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录以下股东信息: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有责任确保股东名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若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
隐名股东的董事长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2隐名股东在要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隐名股东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为了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合同将因违反《民法典》而被认定无效,无法保护这类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在确认代理关系的情况下,隐名股东在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录在股东名册、记录在公司章程、办
-
能否直接起诉董事长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新公司法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八种行为,其中一种行为就是:禁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同时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公司法加大了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力度,该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
-
公司名义股东隐名能起诉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02隐名股东是指投资者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单等未显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书面协容易发生纠纷,隐名股东可以起诉名义股东吗?当然可以。实际出资人与名下股东因投资权益归属产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下股东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名下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和着名股东在投资权益的归属上发生了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