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与重整的相关规定和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05:30:10 367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的概念和定义。破产清算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1.破产清算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 产 清 算 重 整 的 利 害 关 系 人 及 其 权 益

破产清算重整是指在公司破产后,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对剩余财产进行重新配置和安置,以满足各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各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和利益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需要仔细分析。

首先,对于公司职工来说,破产清算重整可能会对他们的生计产生重大影响。在重整过程中,公司需要妥善处理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福利待遇,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破产清算重整也可能会对他们的利益产生影响。在重整过程中,公司需要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合理确定偿还债务的金额和方式,以保障他们的利益。

此外,对于公司股东来说,破产清算重整也可能会对他们的权益产生影响。在重整过程中,公司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清算,以确定股东的股权比例和权益,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破产清算重整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各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和利益。只有通过合理规划和执行,才能确保重整过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保障各利害关系人的权益。

破产清算和重整是企业破产法中重要的制度,对于各利害关系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破产清算重整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他们的权益和利益,以保证重整过程的顺利进行。

《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 破产和解的异同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两者也存在本质差异,如法律依据、程序、参与主体、效率等各方面均有本质区别。一、最新民法典中的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破产重组的债务处理: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
    2023-03-14
    231人看过
  • 重整计划:破产清算后的破产重整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下,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3、人民法院已经受
    2023-07-16
    168人看过
  • 破产清算和重整清算的应用场景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债务人申请重整的,除应提交新规定的各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能够维持持续经营,获得经济收益以偿还债务和摆脱困境的重整可行性报告。破产清算与停产清算有什么区别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
    2023-07-04
    116人看过
  • 破产包括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吗
    在法律层面上,破产可以分为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两个主要类别。其中,破产清算实质上就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履行到期债务、而且其自有资产并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乃至呈现出明显的偿还能力匮乏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流程与规范,对于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且彻底的清算以及合理的分配,以便清理未决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达成债务解决的目的。而作为与之相对立的另一种破产形式,破产重整则主要是针对于那些已经或可能具有破产承受力,但是仍然存在挽救可能性的企业而言。这就需要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深入的协商,同时借鉴法律强制性的调整手段,对这些具有潜在挽救价值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方面的整顿及债权债务关系方面的清理工作,使它们能够摆脱困境,重新获得良好的运营状态与盈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
    2024-08-02
    309人看过
  • 破产重整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哪些不同
    一、破产重整的概念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二、破产重整与破产不同的原因(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
    2023-02-26
    151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概念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的概念是什么破产清算的概念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二、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三、破产清算的程序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
    2023-06-06
    415人看过
  •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对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为:1、破产清算可以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但是强制清算只能是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破产清算可以由公司自行清算,强制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二、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二者区别如下: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
    2024-01-18
    113人看过
  • 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条件烟台破产清算律师银行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宣告(xangao)的概念和条件(当事人利益至上法律至上)(来源/转载:烟台律师潘作城666888915953514639)破产宣告(xangao)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定。对债务人来说,破产宣告就像一个自然人被宣判死刑一样,它虽然还未被注销,但其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它是为生产经营而存在,而在破产宣告后,它只为清偿债务而存在。破产宣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1、其首要条件肯定是达到破产界限了,即出现破产原因;2、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了,这时就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一种情况是与债权人会议没能达成和解,另一种情况就是不能和解,就是从根本上不能和解,即国家企业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案件就直接进入破产程序,既不能和解也不能整顿;3、和解达成以后在整顿期间,出现前面所述的7种情况之一,即终结整顿进入破产
    2023-06-09
    211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滞纳金处理
    关于企业破产的滞纳金、罚款的申报和清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因此,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滞纳金只应计算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案件受理后则不宜再计算税收滞纳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企业欠税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应一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且滞纳金和税款一样享受税收优先权。而税务机关对于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在我国破产法中是作为除斥债权被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的。一、破产清算需要注意哪些财务问题?1、财产清查:(1)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资产,进行价格重估后入
    2023-03-24
    67人看过
  • 公司破产重整需要多少时间,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一、公司破产重整需要多少时间公司破产重整需要多少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定,因为破产重整需要经过多个程序、步骤,其中大部分的程序都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结点,他们中任何一个程序都可能影响整个破产重整的时间。破产重整首先需要符合破产法规定的重整事由,然后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法院进行审查裁定,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未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执行等多个程序,每个步骤需要的时间都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所以法律上对破产重整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公司的破产重整时间也是不尽相同的。二、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
    2023-04-24
    248人看过
  •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就在于,它是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一、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适用条件的区别(一)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二)对破产和解来说,程序启动的条件与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一致的,亦即出现了破产原因。二、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申请范围的区别(一)破产清算申请人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此外,对于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
    2023-03-18
    186人看过
  • 怎么区别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呢?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6、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除非债务人存在破产欺诈、无经营能力等情况。在破产清算中,
    2023-08-05
    34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
    简单介绍一下企业破产重整程序的内容,首先,企业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如何才能构成债务重组民法典对民法典中如何能构成债务重组
    2023-03-07
    169人看过
  • 破产中的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之间是如何转换的?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申请重整后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协议打不成的,宣告破产,成立清算组。一、什么时候宣告破产合适宣告破产合适的时候如下:破产宣告是在企业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债务清理的过程。是否达到宣告破产的条件,由法院决定。债权人和企业法人可以申请。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
    2023-06-26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这种区分的目的主要是公司所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终止时,如果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时,所进行的清算为非破产清算,理论上全部债权人的债权均能实
    • 如何区别破产重整与清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5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
    • 破产和破产保护的概念及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02
      破产和破产保护的区别在于,破产是指债务人因无法偿还债务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依据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法律制度。在此过程中,宣布破产的公司必须立即停止全部业务,并由托管人清理公司资产,进行清偿清算。 而破产保护则是指针对已经具备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但仍有再生希望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债务人应提出破产重组方案,在重组计划通过后进行清偿,期间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 怎么区别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29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
    • 破产重整清算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关于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如下: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