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业主专有部分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06:56:07 480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业主专有部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业主相邻权纠纷怎么起诉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小区共有部分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于业主共有之部分包含如下内容:(1)建筑范围内的道路,但仅限于属于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相关路段;(2)建筑范围内的绿化地带,只针对那些明确标示为城镇公共绿地或是特别声明归属于某个体的部分不予考虑;(3)建筑范围内的其他公共场所以及公共设施,包括如桥梁、观景台等;(4)用于提供物业服务的专用房间;(5)在业主共同拥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类型的用地专门设立起来供车辆停靠的停车空间;(6)建筑物的基础、主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关键结构性部件,以及通行道、楼梯、大厅等公共活动区域,以及如消防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等附属设施和设备,还有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重要结构部位;(7)除业主单独享有之外,并且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力主体所有的所有场所与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024-05-08
    353人看过
  • 民法典是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是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2-07-08
    281人看过
  • 业主专有部分如何认定的,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一、业主专有部分如何认定的1、在判断某一房屋或特定空间是否构成专有部分时,就看其是否具备三个条件:(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同时具备的,构成专有部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本规定前两个条件,但还没有登记的,是否构成专有部分,还要具体分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继承或受遗赠,以及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或基于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也构成专有部分。2、露台等要成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规划。有了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露台方构成合法建筑,反之,加建露台是违法行为,对违法建造的露台,不可能取得登记,故其不能成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2)物理上专属于特定房屋。即只有该特定房屋才能通到该露台,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对该露台进
    2024-02-01
    245人看过
  • 民法典对业主在物业被盗时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业主被盗时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业主被盗时,应当首先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判断,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财产保管服务,在发生业主房屋被盗时,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财产保管服务,则要根据物业公司对安保义务的履行情况来决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判断要适用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物业公司如果未尽到安保义务,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尽到安保义务,且其失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物业公司应当依据过错程度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中高空抛物业委会有责任吗?高空抛物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但如果物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则会有一定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
    2023-07-05
    92人看过
  • 民事主体民法典的法规规定有哪些
    1、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
    2023-08-16
    215人看过
  • 离婚分割房产《民法典》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是当事人较为关心的问题。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产权登记谁的名字、谁是房子的出资人,父母是否有出资等都是影响房产实际分割的因素。下文是对《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全面整理,建议收藏!一、婚前买房(一)一人出资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4、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
    2023-05-22
    487人看过
  • 民法典的过错责任的划分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的过错责任的划分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的过错责任的划分规定是这样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二、侵权责任双方过错怎么赔偿侵权责任双方过错的赔偿方式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处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侵权的行为后,被侵权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侵权赔偿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2023-05-29
    49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不是有效力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涂改的部分如果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对合同进行涂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涂改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涂改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4-27
    97人看过
  • 业主专有部分包括哪些部分?
    业主知情权纠纷是指业主请求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公开依法应当向业主公开的资料和情况而引发的纠纷。业主作为建筑小区的共有权利人,对于涉及小区共有权利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具有相应的知情权,这是实行小区自治的基本前提,也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应有的内容之一。《民法典》专门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规定为属于业主共有,并由业主共同决定其使用,同时明确规定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这就明确赋予了业主对于维修资金有关情况的知情权。这缘于实践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对于小区的正常维护的重要性,以及在管理及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民法典》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涉及业主共有的事项还是比较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将这些事项定期向业主公开,业主也有权查询这些情况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了
    2023-04-20
    26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民事行为是否可以部分有效
    一、民法典规定民事行为是否可以部分有效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否则,在法律上无效。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从事某些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则在法律上无效。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的民事行为。欺诈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
    2023-06-19
    30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己部分履行怎么样处理
    (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
    2024-05-01
    84人看过
  • 民法典对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的规定有什么
    一、民法典对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的规定有什么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二、民法典对物业费是如何规定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
    2024-02-01
    472人看过
  • 民法典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主体有哪些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二、民法典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本质上说,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律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此外,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平等是交换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交换得以
    2023-04-12
    183人看过
  • 民法典是怎样规定公民的姓名权的
    《民法典》关于公民姓名权的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第一千零一十六条【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
    2023-06-15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通则专题课民法典规定业主应怎样履行物业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6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可以按照规定行使以下业主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
    • 民法典规定部分还款的欠条怎样写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9
      一,欠条上可以加注明。 二,欠款如果不是一次还清,分多次偿还,可以釆取欠条上注明方式,也可以釆取打收条方式。 三,欠条上注明部分还款没有实在意义,要注就应当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已偿还多少元。 四,欠条上加注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
    • 遗产民法典是怎样的一部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0
      遗产民法典的内容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范围是怎样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7
      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范围如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民法典对于业主的定义怎么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3
      律师解答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一般是买房的人,即小区的住户,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服务的,因此称住户为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