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轻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11:06:01 262 人看过

一、劳动者鉴定轻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属于轻伤的,获得以下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二、劳动者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鉴定轻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员工认定的工伤等级不同,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不同,认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以获得本人两年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向单位索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8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减员后还能享受待遇么
    工伤保险报销和减员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缴纳了工伤保险就可以报销。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报销流程为:1、行为人先取得工伤保险报告;2、行为人进行工伤认定,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工伤认定结束后,要对行为人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对行为人进行赔偿,具体为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二、5000的工资扣多少五险5000的工资扣五险一金一般是850到1100元左右。实际上五险一金的金额与所在城市、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等有关,具体为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0.5%的失业保险以及5%-12%的公积金。一、员工缴纳交五险一金的作用:1、只要交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了。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的,除了自己交的部分外,单位也会承担一部分,单位交的这部分会进入国家养老统筹基金账户中。
    2023-02-21
    19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还能享受低保待遇吗
    工伤伤残津贴应当计量为收入,如果全家平均收入不够城镇或者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的,能够申请低保。一、低保申请多长时间可以批下来低保申请6个月可以批下来。领取低保的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要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必须要是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以及实际生活水平,需要低于当地的农村低保标准。具体的标准可以去询问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需要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陈述家庭状况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要求。居委会经过初审合格后递交街道,由街道汇总后报民政部门批准备案就可以。二、低保吃什么条件申请低保的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全国低保金发放金额是不统一的,而且低保金额也会随着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三
    2023-03-26
    472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了吗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了吗毫无疑问,答案是肯定的。停工留薪期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当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时,需暂时停止工作,进行必要的工伤治疗,同时仍需享受原先工资福利待遇的这段期限。在此期间内,企业应视受伤员工如同正常上班一样,承担起相关权益费用的支付职责,因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对于工伤患者享有权益的程度堪称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然而,如果情况特别严重,无法以常理判断,须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适度延长,但是,延期时间亦不能超出12个月这个上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2024-07-10
    476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后还需做什么鉴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可能以为只有认定为职业病,就构成工伤。这个认识是错误的。并不是说构成职业病,就一定可以被认定工伤。构成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职业病后须申请工伤,并且该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所以被鉴定为职业病后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是因为职业病的形成具有缓慢发展的特性。职业病前期对劳动者影响较小,发现时可能在不同的单位工作,也许职业病并不是当下用人单位和工作环境造成的。所以在确诊为职业病后,申请工伤认定,除了是劳动者索取工伤赔偿的依据,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自己异议和意见的机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
    2024-05-04
    402人看过
  • 退休前发生工伤,退休后才有鉴定结果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退休前发生工伤,退休后才有鉴定结果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工伤申报期间退休的,认定属于工伤后,由于工伤是退休前产生的,所以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
    2023-03-23
    292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复发待遇享受的规定有哪些?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所享受的待遇分两种情况: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已经取得了伤残军人证的复员转业军人,他们在用人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治疗后确定病情痊愈,医疗
    2023-04-19
    368人看过
  • 计件工受伤就享受工伤待遇了吗
    是的,计件工受伤一样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待遇。一、工伤责任认定的问题对应该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如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
    2023-06-19
    231人看过
  • 我国退休后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退休后能享受工伤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
    2023-04-16
    314人看过
  • 工伤鉴定没做上班影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即“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你的受伤是在两年前,且并未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就失去了可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依据,这对你来说应该是个教训。由于你两年前受的伤现在开始暴露后遗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已经失去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但你仍然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申请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如果单位同意并接受,那么你
    2023-02-27
    442人看过
  • 拿到手指十级工伤鉴定书后能够享受怎样的工伤待遇?
    一、拿到手指十级工伤鉴定书后能够享受怎样的工伤待遇?1、拿到手指十级工伤鉴定书后能够享受的工伤待遇为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3、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1)已参
    2024-01-26
    366人看过
  • 职工工伤鉴定达到几级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3-02-18
    490人看过
  • 工伤复查鉴定待遇应该怎么享受
    一、工伤复查鉴定待遇应该怎么享受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对于工伤复查鉴定待遇如何享受这个问题,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二、认定工伤应该怎么认定
    2024-01-24
    85人看过
  • 工伤骨折后不能上班单位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该赔偿你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的费用),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护理费用(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构成伤残的要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
    2023-02-09
    52人看过
  • 工伤伤残后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因工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作人员治疗工作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医疗费全额结算。工作人员需要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公务出差饮食补助标准的2/支付住院饮食补助费,批准转到国外治疗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按本公司员工的公务出差标准结算。2、住院期间的工资问题:员工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医疗期间停止工资,每月发放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作人员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必经程序)这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前提条件。但这只能是构成伤残的劳动者才享受。2.1鉴定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2鉴定机构初
    2023-08-18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后多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鉴定后能享受待遇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属于工伤的,构成伤残等级(五至十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关系时即享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鉴定为工伤可享受的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有关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
    • 享受工伤待遇后还能享受经济补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6
      1、工伤待遇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经济补偿金适用的对象是非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有过错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