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结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
1、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购置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2、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二、在结婚前由父母部分出资,子女贷款购房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的房屋部分出资,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剩余部分由子女贷款,那么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其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婚后若其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对已偿还的银行贷款中(含本金与利息),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归配偶所有。
三、结婚后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购置的房屋全部出资,同时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但是,若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全部出资,在其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况下,该出资在司法实践中,多被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明确表示赠与个人的。
四、结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子女贷款购房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购置的房屋部分出资,同时明确表示出资部分是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出资部分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五、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房子,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夫妻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父母出资参与子女房屋的购买,离婚时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
291人看过
-
离婚房子父母赠与如何分割
272人看过
-
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后要如何分割房子
480人看过
-
父母的婚前房产离婚时子女能参与分割吗
489人看过
-
父母参与父母出资办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
50人看过
-
父母离婚后,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213人看过
-
父母离婚后,子女能否参与分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1-15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孩子无权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请问父母出资是子女子女婚后买房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3夫妻婚后父母出资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可否参与出售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07《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实践中,由于房产的情况不同,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割也就有所差异,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
-
子女给父母买的房屋如何分割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8父母出资购买房地产的分割方式是:(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1。写下自己孩子的名字,房子只是给孩子的礼物,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写下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是给子女一方的,一般认定为给夫妻双方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以出资人子女或夫妻双方名义,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
-
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父母为子女婚姻出资购买房屋咋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