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合同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22:20:05 451 人看过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的最新高院规定如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若开发商又将同一套房产转让给了第三方,导致原始购买者无法实现预期购买目的时,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并获得赔偿损失,此外,还可向开发商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要求。其次,当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出售房产已经出售给第三方或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真实情况,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并获得赔偿损失,此外,还可向开发商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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