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审判过程中收入不清楚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9:31:40 398 人看过

离婚诉讼案件中,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状况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以及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因为闹到离婚诉讼这一步,一般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对于自己财产和收入状况,一般也不愿意透露。有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彼此对于对方的收入状况较为了解,对于对方所在的单位也比较熟悉,这样,调查或掌握一方收入相对容易。但是,也有一些当事人,由于在共同生活期间,不在意一方的收入情况,或对经济没有过多的防备心理,可能对另一方的收入情况不太清楚,这样,就有必要在诉讼开庭前调查另一方的收入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合伙生意账目不清楚报司法如何处理
    一、合伙生意账目不清楚报司法如何处理合伙纠纷账目不清处理方式如下:合伙帐目不清,在有部分财产和账目清楚地情况下,法院会就明确的部分先行判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二、合伙账目不清打官司需要的材料合伙账目不清打官司需要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2.企业单位作为塬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三、合伙账目不清可以报经侦吗合伙账目不清可以报经侦。合伙账目不清,严重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且有证明合法经济利益被侵害的事实的,或者有挪用公款、洗钱等犯罪行为的,可以报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处理。但是,如果只是利益分配存在争议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只能诉讼
    2023-11-16
    160人看过
  • 执行过程中再审如何处理
    执行过程中再审,需要向上一级人法院提出。如果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需要案件的一审、二审是最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024-05-08
    259人看过
  • 审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刑事案件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
    2023-07-22
    355人看过
  • 离婚官司应经过的一审程序
    1、起诉,即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2、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
    2023-03-22
    329人看过
  • 教您如何打官司之起诉前要想清楚
    在打官司之前,还是应当仔细想一想各方面的利弊,不能滥用诉讼权。在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应当认真考虑以下问题:一是这场官司是否有打的必要,如果起诉,自己是否一定能够胜诉。在实践中人们看到了这样一种现象,两人争吵,都认为自己有理;同样,到法院打官司的双方,都确认自己一定能够胜诉。其实,是胜诉还是败诉,要用国家法律来衡量,而不是靠自己的“自我认为”。在打官司之前,应当学一学法律,把自己的主张用法律来衡量一下,如果确实有胜诉的把握,这才可以起诉。二是自己是否能够有时间和精力把官司打到底。向法院起诉以后,有许多案件拖延时间很长,由于自己的工作、学习、经营都十分紧张,自己是否能够有时间把官司打到底,这必须要想好,并且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在实践中,有不少人起诉以后,官司打完了一审又要打二审,法院今天传、明天传,他们实在不耐烦了,官司打个半途而废,就不再打下去了,即使法院传唤也不到庭,致使法院作出缺席判
    2023-04-19
    259人看过
  • 离婚不清楚如何申请财产分割
    1、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
    2023-02-20
    477人看过
  • 企业在试运行过程中收入的账务如何处理
    问:我是一家新办企业的会计。我厂在试运行过程中,取得了2.25万元收入,在帐务的处理上我直接冲减了“在建工程”科目。可税务人员在税收检查中,却税,这笔试运行收入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财务制度明明规定要冲减“在建工程”。请问税务人员这样做是否正确?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据此,你对试运行收入的财务处理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把这笔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干部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
    2023-06-12
    259人看过
  • 合同中条款不清楚如何处理权利义务问题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合同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该如何举证案情简介: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25日,冉某取得渝G某牌号出租车的经营权。2010年1月1日,冉某与张某签订协议约定:冉某将上述出租车50%经营权转租给张某经营;期限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张某每年应向冉某支付租金14400元,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一年租金;冉某交车之日向张某收取保证金2万元,租赁到期后保证金如数退还;任何一方违约,无条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协议签订后,张某向冉某缴纳保证金2万元。2013年5月7日,冉某向张某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张某交来缴(租)车费用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2
    2023-07-06
    434人看过
  • 离婚的时候不清楚对方实际收入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有多少收入,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对财产的分割很难达成协议,所以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最好选择专业的律师为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想知道对方的实际收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科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
    2023-06-13
    157人看过
  • 如何收集离婚过程中的证据
    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对方主动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二、亲子鉴定;三、警方笔录;四、单位的处罚;五、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六、双方来往的视听资料;七、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一、婚外情取证该注意的问题(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二、怎样合法调查对方出轨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
    2023-06-28
    374人看过
  • 不清楚偷盗电瓶过程怎么处罚?
    一、不清楚偷盗电瓶过程怎么处罚?1、不清楚偷盗电瓶过程,盗窃行为人依旧有可能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2、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1、常见的盗窃方式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罚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盗窃行为,并且犯罪数额达到当地关于盗窃罪的起刑点的
    2024-01-23
    388人看过
  • 如何处理离婚起诉过程中的问题?
    起诉离婚请律师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别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经委托人特别授权。华侨居住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无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离婚时原告怎么写开庭辩解书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告一般不需要写开庭辩解书,但要写起诉状,而被告要写答辩状。起诉状首先应当写明发言人以及被告的身份证明信息。然后应当写明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后应当由发言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
    2023-07-03
    62人看过
  • 审理过程中如何旁听?
    法院旁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不属于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2、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3、配合接受安全检查的人;4、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到法院旁听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1、到法院进行旁听,必须年满18周岁;2、申请旁听证的时候,需要详细的填写个人的信息,保证准确性,完整性,提交预约申请以后,等待短信通知,短信通知,通常会在当天6点之前送达,如果提示预约失败,那么就说明预约没有成功;3、在旁听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喧哗,鼓掌,吸烟,拨打或者接听电话,也不能够对审判活动进行录像,录音拍照等传播活动。不得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入场。参加法院旁听要遵守哪些规则下列行为属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旁听人员需禁止:1、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如打击报复、泄愤、侮辱等;2、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的;3、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的;4、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
    2023-07-08
    365人看过
  • 如何结算工程款还不清楚
    不清楚如何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结算应按合同办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合同价款争议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的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对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协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政府关于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3)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批准的其他有效文件;(4)其他可以信赖的资料。《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就工程造价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照合同约定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5-02
    23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起诉离婚过程中应该如何办理离婚官司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8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
    • 清算过程中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 行政诉讼中事实清楚如何审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事实清楚就说明不用再
    • 法院判决离婚过程中债务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7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
    • 审理过程中哪些不计入审理期限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2
      1、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