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认定江陵县新华书店在征订发行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时属于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请示》(鄂工商字〔2000〕第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是指公用企业以外的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赋予其从事特定商品(包括服务)的独占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所谓独占地位,是指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受到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合法的规范性文件的特别限制,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独家经营者没有充分的竞争以及用户或者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的经营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教材由新华书店统一归口征订和发行。据此,新华书店依法具有从事中小学教材征订和发行经营活动的独占地位,在中小学教材征订和发行经营中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新华书店滥用其征订和发行中小学教材的独占地位,在征订和发行中小学教材时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其他图书的,损害了中小学教材购买者的自由选择权,排挤了其他图书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二000年三月十七日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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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可以限定其他经营者购买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4)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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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一)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是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二)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三)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四)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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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答:“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是指在特定市场上处于无竞争状态,或取得了压倒性地位和排除竞争能力的单个经营者或两个以上相互间不进行价格竞争,在对外关系上具有上述地位和能力的经营者。其类型主要是专营专卖行为、为国民经济运行提供金融、保险等基础性经济条件的行业以及其他由国家进行特殊管制的行业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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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行为。只有具备以下特征的才构成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1、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2、行为侵害的客体为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公平竞争机会和对商品的选择权。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排挤其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