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加入人承担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9 05:25:49
468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债务加入责任承担问题探讨
103人看过
-
第三人债务加入后,有关债务责任如何承担
414人看过
-
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68人看过
-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第三人债务加入要满足什么条件
349人看过
-
他人自愿承担债务的会增加违约责任吗
281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有责任为欠债人的债务承担?
46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加入承担连带责任的是负责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债务加入责任承担的问题如下: 1、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共同责任。持此种观点的认为,连带责任形式是依法定或约定产生,而在债务加入中,一般当事人并不对债务承担方式进行约定,亦无法定事由,故第三人与债务人间承担的应是共同责任。即明确债务加入属按份共有性质,只是无法明确责任比例的承担方式。 2、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此为日本的通说和判例原则上适用的责任方式,我国亦以承担连带责任为通说,因第三人与债务人
-
新的合伙人加入,需要对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新入伙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节入伙、退伙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
债务加入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是什么样的啊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0第三人在未有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等情况下自愿加入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实际承担债务的履行,且其自愿加入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视为只有连带清偿债务的意思表示。 第三人与债务人未就债务承担进行约定的,视力共同承担债务的履行。第三人与债务人互为连带债务人,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人不能因第三人的存在而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情偿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关于债务加入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4债务加入中在加入债务的第三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愿意则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
现担保人对债务的加入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4所谓担保是担保的未到期的债务,不存在担保已到期的债务,对已经到期的债务承担担保没有意义,此时的担保可以说的是债务加入。(最高院判例意见:保证人在债务到期后提供的担保,性质上应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这种情况下尽管保证人出具保证书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性质上不宜认定其为保证,而应以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虽然此批复具有矛盾之处,但毕竟没有废止,仍然具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