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6:16:50 54 人看过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57题: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

B.《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点之一

D.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

【答案】ABC

【考点】明大诰

【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至洪武二十年间,手订四篇《大诰》,具有与《大明律》同等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选项A正确。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

选项B正确。大诰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

选项C正确。"重典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

选项D错误。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但未被明示废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49题:关于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法官职业道德更强调法官独立性、中立地位B.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及职业行为上道德准则的体现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D.公证员职业道德应得到重视,原因在于公证证明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公信力【答案】C【考点】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法官职业道德,是指法官在履行期职责活动中应当具备的与法官职业的职能、性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具有这样一些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即主体是法官和法院内的相关工作人员,特别强调法官独立、中立地位和审判职责要求的特殊方面;(2)内容的全面性,法官职业道德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内容全面,涉及观念、意识、规
    2023-11-21
    63人看过
  • 关于就业救助的正确说法
    关于就业救助的正确说法是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救助的方式包括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救助的救助形式就业救助的救助形式:1、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安置、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3、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4、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07-21
    367人看过
  • 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93题: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答案】BCD【考点】法的发展与传统、法的现代化【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这种类型的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在这
    2023-11-19
    66人看过
  •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同时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分成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分别是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属于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个别情况下,车辆上的售票员或者安保员也可能与驾驶人发生冲突。2、行为发生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包括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大中型出租车等车辆。3、行为人实施了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的行为。4、行为人的行为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主要交通违章行为有:1、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上;2、开车打电话,新规特别对在行驶途中驾驶员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3、闯红灯,以前闯红灯是扣三分,新规修改后闯红灯的处罚更加严
    2023-08-09
    270人看过
  •  关于法官职务序列暂行规定的一些说明
    这段内容描述了法官的职务设置及其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法官在职务上受到管理,其职务包括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法 官 职 务 等 级 顺 序 : 从 高 到 低 依 次 为 首 席 大 法 官 、 一 级 大 法 官 、 二 级 大 法 官 等 。根据我国《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官职务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三级大法官、四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因此,法官职务等级顺序
    2023-09-11
    368人看过
  •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73题: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答案】ABC【考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
    2023-11-23
    465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答案】AB【考点】中国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的规定【解析】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选项B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选项C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2023-06-12
    91人看过
  • 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39题: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答案】C【考点】专门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由军事法院管辖,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专门管辖规定的,可以由军事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并非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选项B错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指司法管辖
    2023-11-22
    310人看过
  • 关于行政许可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20天,需要延长的部门负责人有10天的决定权,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的时间一般为45日。一、行政撤销案件的六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1、2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1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
    2023-03-01
    140人看过
  •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26题: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答案】C【考点】《监督法》【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三条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选项B说法正确。《监督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选项C说法错误。《监督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
    2023-06-12
    80人看过
  •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59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C.要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答案】ABD【考点】执法为民【解析】选项A正确。执法为民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注重执法艺术,始终做到仪容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尊重他人,使各种执法活动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充分理解和接受。选
    2023-06-12
    112人看过
  • 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泄漏国家秘密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泄漏国家秘密行为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才会构成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泄漏国家秘密的,应根据情节轻重,适用本罪法定刑进行处罚。一、中国新刑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怎样量刑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行为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构成滥伐林木罪需要什么条件构成滥伐林木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罪侵权对象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2、本罪客观上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违反采伐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在山上留下的森林或者其他树木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
    2023-06-25
    451人看过
  •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答案】AB【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析】选项A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选项B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
    2023-06-01
    277人看过
  • 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答案】BD【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据此可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不能自行审计。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023-12-18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以下有关主犯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我国现行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主犯的法定概念。根据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将主犯分为两种,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个是法律中对于主犯的认定!希望采纳
    •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宪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问和休假制度。公民合法财产
    • 下述哪些有关社会保险的说法是正确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1、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申请人提供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 下列属于劳动争议的是说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30
      劳动争议中,仲裁是必须存在的程序,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办法。但也有双方当事人经过合同约定,一旦发生纠纷,提交某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在某地法院进行诉讼。关于合同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这个就是下列属于劳动争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
    • 与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5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两者存在很大差异: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